导航栏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部门乡镇 > 乡镇 > 龙颈镇 > 其他 > 通知公告

广清住房公积金实现互贷

时间: 2015-07-28 00:00   来源:清远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机构:   点击:-

广清两地住房公积金互贷事宜终于尘埃落定。2015年7月24日上午,广州、清远两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中国银行清远分行签订《广清住房公积金互贷项目协议》。即日起,两地市民异地购房可使用缴存地公积金贷款,标志着广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率先实现一体化。
     上午10时,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清两市政府领导,广清两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以及承办银行在内多位负责人的见证下,广清两地住房公积金互贷正式签约,并公布广清公积金帮扶政策。
     根据规定,凡在广州和清远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在对方城市有购房需求,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按当地标准申请公积金贷款。其中,广州缴存职工在清远购房按当地公积金贷款标准夫妻双方最高可贷50万元,而清远缴存职工在广州购房最高可贷80万元。
     哪两类购房需求率先释放?
     1、派驻清远工作的广州缴存职工
     在签约完成后,市民林先生成为广清公积金互贷首位办理者。他是地道的广州人,目前由单位委派至清远驻点,广清公积金互贷正式签约成为他在清远置业的重要推动力。为了加速推进置业计划,在广清公积金互贷政策落地前夕,他申请尝试“头啖汤”。与林先生情况一样,不少广州缴存职工由于工作派遣等原因,正经历广清候鸟式的生活。如今,当公积金能派上用场,较低的购房门槛和还款压力,将促成越来越多的广清候鸟在清远安家。
     2、在广州工作的清远籍年轻一代
     除了在清远工作的广州人存在购房需求外,在广州工作的清远人有着更大的购房需求。不少年轻的一代毕业后前往广州工作,享有广州的公积金,虽然待遇不错,但是相比广州高企的房价,这一大部分年轻人都压抑着自己购房的计划。如今,这笔数额不小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可以用于清远购房,较低的门槛和还款压力均是吸引他们的地方。而且年轻人思想前卫,对于广清同城、5+2或者4+3的同城生活理解的更加透彻,他们比中年置业者更容易进行尝试。解放年轻一代的购房梦想,将是清远刚需市场的春天。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副书记陈英松:“对于造福两地职工,推动广清一体化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广州市政府副秘书长龚海杰:“在已开展的广清住房公积金互贷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并建立新途径、新办法。”
     ●清远市政府副市长徐建文:“将大幅度刺激职工跨地区流动,进一步拉近两地距离。”
     ●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副行长蔡兴华、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副行长王燊:“将竭尽全力为广清公积金互贷业务提供良好的金融环境。”
     广清公积金贷款须知
     一、广州缴存职工在清远购房贷款条件
      (一)、贷款对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广州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2、清远市户籍或实际派驻清远市工作;
      3、在清远市购买自住住房;
      4、在清远市没有住房。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1、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计算的最高可贷额度
      计算公式为:账户余额×8+月缴存额×到退休年龄月数
      2、按照贷款最高限额计算的可贷额度
      (1)、一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为40万元
      (2)、夫妻双方购买同一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为50万元。(参照清远中心当期最高贷款额度标准)
      3、按照贷款比例计算的可贷额度
      ①对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贷款利率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
      ②对拥有一套住房但无贷款记录或者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
      ③对拥有一套住房但未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贷款利率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
      ④暂停发放缴存职工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贷款年限  
      贷款期限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一手楼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0年。二手楼贷款期限不得超过20年,贷款期限与楼龄之和不得超过40年。
      2、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超过退休年龄后5年。退休年龄一般按照男性60岁,女性55岁计算。
      3、夫妻购买同一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以贷款期限最长的计算。  
      (四)、贷款流程  
      职工向承办银行提出申请→银行初审→广州公积金铁路分中心审批→签署借款合同办理抵押权预告登记或转移登记、抵押登记手续→银行规模初审→广州公积金中心规模审批→发放贷款  
      (五)、申请公积金贷款资料  
      1、身份证明文件(包括借款人及配偶):①身份证;②户口簿(集体户口的,户口本首页加盖公章);③婚姻状况证明(离婚的需提供离婚析产证明资料)。2、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二手楼提供房屋产权证;3、首期付款的收据或发票,首期款转账或凭证;4、供楼活期银行账号和收款银行账号;5、承诺书;6﹑广州市、清远市房管局出具的家庭房屋套数证明;7.缴存单位出具的常驻在清远工作的证明以及清远市当地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居住证明(夫妻共同贷款,只需其中一方清远户籍或工作证明);8、一手楼提供房屋预售证,二手楼提供房屋评估报告;9、购房人及家庭成员个人信用报告;10、广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申请表;11、承办银行要求的其它证件、资料。
      (六)、使用公积金贷款享受利率优惠政策
      贷款年限1-5年(含5年),公积金贷款利率3.00%;5年以上,公积金贷款利率3.50%。  
      (七)、还款方式:  
      1、等额本金法  2、等额本息法
      (八)、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  
      清远市建设银行、清远市中国银行
     二、清远缴存职工在广州购房贷款条件
      (一)、贷款对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及有效居民身份证;
      2、申请贷款时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3、具备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登记部门所确认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并能办理抵押或保证担保手续;
      4、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期房款;
      5、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良好,拥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优先用于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7、提供购房之日前5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3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1、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计算的最高可贷额度
      计算公式为:账户余额×8+月缴存额×到退休年龄月数
      2、按照贷款最高限额计算的可贷额度
      (1)一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
      (2)两人或两人以上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共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
      3、按照贷款比例计算的可贷额度
      (1)对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贷款利率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
      (2)对拥有一套住房但无贷款记录或者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
      (3)对拥有一套住房但未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贷款利率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
      (4)暂停发放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贷款年限  
      1、一手楼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0年。二手楼贷款期限不得超过20年,贷款期限与楼龄之和不得超过40年。
      2、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超过退休年龄后5年。退休年龄一般按照男性60岁,女性55岁计算。
      3、两人或两人以上购买同一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以贷款期限最长的计算。  
      (四)、贷款流程  
      职工向承办银行提出申请→银行初审→广州公积金铁路分中心审批→签署借款合同→办理抵押权预告登记或转移登记、抵押登记手续→银行规模初审→广州公积金中心规模审批→发放贷款
      (五)、申请公积金贷款资料  
      1、身份证明文件(包括借款人及配偶):①身份证;②户口簿(集体户口的,户口本首页加盖公章);③婚姻状况证明(离婚的需提供离婚析产证明资料)。2、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二手楼提供房屋产权证;3、首期付款的收据或发票,首期款转账或凭证;4、供楼活期银行账号和收款银行账号;5、承诺书;6﹑广州市、清远市房管局出具的家庭房屋套数证明;7、缴存单位出具的常驻在清远工作的证明以及清远市当地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居住证明(夫妻共同贷款,只需其中一方清远户籍或工作证明);8、一手楼提供房屋预售证,二手楼提供房屋评估报告;9、购房人及家庭成员个人信用报告;10、广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申请表;11、承办银行要求的其它证件、资料。  
      (六)、使用公积金贷款利率  
      贷款年限1-5年(含5年),公积金贷款利率3.00%;5年以上,公积金贷款利率3.50%。
      (七)、还款方式:  
      1、等额本金法  2、等额本息法
      (八)、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  
      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民生银行、华夏银行、广州银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广发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资料来源:清远市人民政府网站www.gdqy.gov.cn/gdqy/zfzf/201507/190fc56f81be47b1b8a94de1e7ccff9e.shtml

您已选择离开清新区政府门户网站,接下来跳转至的页面与本站无关。 4秒钟之后将自动跳转到新页面,请您稍候…… ×

网站导航

底部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主办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清远市清新区综合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管理 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网站运维电话:(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电子邮件:

粤公网安备 44180302000001号         网站标识码:4418030003

[粤ICP备050579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