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笔架林场,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清远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1•14”较大交通事故的通报》(清安办〔2017〕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春运安全工作,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深化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大安全宣传力度,切实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我区人民群众安全出行。
附件:清远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1·14”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通报(清安办〔2017〕7号).doc
清远市清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