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笔架林场,区安委会成员有关单位:
现将市安委办《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安全专项检查督查的通知》(清安办〔2015〕4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镇(场)、区安委会成员有关单位按照市安委办文件和区政府的要求,深刻吸取天津“8·12”特别重大爆炸事故的教训,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对危险化学品、民爆器材、烟花爆竹、电梯、非煤矿山(特别是尾矿库)、交通运输(特别是大客车、旅游包车、校车)等重点行业领域,以及港口、码头、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附件: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安全专项检查督查的通知.doc(清安办〔2015〕48号)
清远市清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