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 | 环评文件类型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环评文件及批复(全本) |
1 | 清新区禾云镇清农清远鸡养殖基地建设项目 | 清远清农电商有限公司 | 清远市清新区禾云镇杨桃树村 | 湖南绿鸿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报告书 | 关于《清新区禾云镇清农清远鸡养殖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清环清新审[2020]14号 | 2020年5月21日 | 1、清新区禾云镇清农清远鸡养殖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清新区禾云镇清农清远鸡养殖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3、清新区禾云镇清农清远鸡养殖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书 4、关于《清新区禾云镇清农清远鸡养殖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2 | 现代化全自动清远麻鸡养殖基地项目 | 清远市天兴农牧有限公司 | 清远市清新区禾云镇新洲管理区天堂步 | 广州颐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报告书 | 关于《现代化全自动清远麻鸡养殖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清环清新审[2020]16号 | 2020年5月22日 | 5、现代化全自动清远麻鸡养殖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6、现代化全自动清远麻鸡养殖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7、现代化全自动清远麻鸡养殖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书 8、关于《现代化全自动清远麻鸡养殖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日届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有意见的,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对建设单位和环评文件编制单位不完全具备告知承诺书规定条件的,我局将依法撤销批准文件。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清新区太和镇笔架路行政服务中心 邮编:511800
联系电话:0763-5811090
附件1-4清新区禾云镇清农清远鸡养殖基地建设项目.zip
附件5-8现代化全自动清远麻鸡养殖基地项目.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