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清远市协丰橡胶制品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清远市协丰橡胶制品有限公司年产30万双橡胶大底建设项目审批,我局拟对《清远市协丰橡胶制品有限公司年产30万双橡胶大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为保障周边群众和群众利益,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公示情况如下:
1、项目名称: | 清远市协丰橡胶制品有限公司年产30万双橡胶大底建设项目 |
2、建设地点: | 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工业大道399号大新(清新县)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办公楼1楼106房 |
3、项目概况: | 该项目位于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工业大道399号大新(清新县)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办公楼1楼106房,项目占地面积为4200平方米,建筑面积42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300万元人民币,生产规模为年产橡胶大底30万双。 |
4、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 | 项目运行期主要污染物为废气、废水、固废和噪声。 废气: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经“UV光催化设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告星污水处理。 固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收运处理;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和不合格产品交由回收单位;废活性炭、废UV灯管等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采取消声、减振等综合治理措施,使噪声影响降至最低。 |
5、反映方式: | 来访、来电及书面进行反馈。 |
公示期限:2020年08月31日至2020年09月07日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新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窗口,邮编:511500
联系电话:0763-5811090
邮 箱:qx5811090@163.com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清新分局
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