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清远市清新区良甲鞋材厂向我局申请清远市清新区良甲鞋材厂年产塑胶鞋材制品600万件迁改建项目审批,我局拟对《清远市清新区良甲鞋材厂年产塑胶鞋材制品600万件迁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为保障周边群众和群众利益,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公示情况如下,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1、项目名称: | 清远市清新区良甲鞋材厂年产塑胶鞋材制品600万件迁改建项目 |
2、建设地点: | 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原炮竹二厂自编02号 |
3、项目概况: | 清远市清新区良甲鞋材厂年产塑胶鞋材制品600万件迁改建项目选址位于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原炮竹二厂自编02号,主要从事鞋材的加工生产。迁改建内容为:将原址位于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洄澜圩新街113号飞水市场四层从事鞋材的加工生产项目停产并拆除设备,新厂重新购买设备安装。迁改建后原项目生产设备、生产规模、生产工艺均发生变化;迁改建后年产塑胶鞋材制品600万件。 |
4、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 | 项目污染物主要为废气、废水、固废和噪声。 废气:项目有机废气密闭收集后通过“水喷淋+一级活性炭吸附+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喷淋塔更换废水及来自员工的生活污水,喷淋塔更换废水收集并移交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不外排;员工产生的生活污水处理后回用于周边农田浇灌。 固废:项目射出成型工序中产生的边角料量破碎后作为原材料重新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收集后交回厂家处理;废活性炭交由资质公司处置;员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噪声:采用满足国家相应噪声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严格控制施工时间,使噪声影响降至最低。 |
5、反映方式: | 来访、来电及书面进行反馈。 |
公示期限:2021年8月20日至2021年8月26日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新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窗口,邮编:511500
联系电话:0763-5811090
邮 箱:qx5811090@163.com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清新分局
2021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