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清远市清新区晓锋鞋材有限公司向我局报来清远市清新区晓锋鞋材有限公司新增年产180万双EVA鞋材改扩建项目申请审批,我局拟对《清远市清新区晓锋鞋材有限公司新增年产180万双EVA鞋材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为保障周边群众和群众利益,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公示情况如下,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1、项目名称: | 清远市清新区晓锋鞋材有限公司新增年产180万双EVA鞋材改扩建项目 |
2、建设地点: | 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金门村委新寨村清远市清新区晓锋鞋材有限公司内 |
3、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金门村委新寨村,在公司原有厂房内新增EVA鞋材生产线,项目占地面积1600m2,生产车间包括生产区、开发区、实验室和办公区。项目建成后,新增年产EVA鞋材180万双。 |
4、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 | 项目项目污染物主要为废气、固废和噪声。 废水:项目无新增员工生活污水,项目用水主要为设备及产品冷却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混炼、造粒、出片、注塑、发泡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以及配料和破碎不合格品产生的粉尘。所有产VOCs工序均布置在密闭的车间内进行,由抽气系统将废气抽至两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排放。 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运行。项目生产设备及配套辅助设施主要位于生产厂房内,建筑物可对设备运行噪声起到很好的阻隔作用,另通过对设备采取合理布局、加固减震的措施后,噪声经厂房的屏蔽衰减后,有明显降低。 固体废物:本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袋、车间沉降粉尘和废活性炭,其中废包装袋和车间沉降粉尘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车间沉降粉尘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活性炭收集至危废暂存间妥善储存,定期交由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
5、反映方式: | 来访、来电及书面进行反馈。 |
公示期限:2021年9月29日至2021年10 月11日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新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窗口,邮编:511500
联系电话:0763-5811090
邮 箱:qx5811090@163.com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清新分局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