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清远市清新区鑫胜祥鞋材有限公司向我局报来清远市清新区鑫胜祥鞋材有限公司改建项目申请审批,我局拟对《清远市清新区鑫胜祥鞋材有限公司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为保障周边群众和群众利益,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公示情况如下,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1、项目名称: | 清远市清新区鑫胜祥鞋材有限公司改建项目 |
2、建设地点: | 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龙湾工业园威登制衣有限公司 3 号厂房 |
3、项目概况: | 改建项目位于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龙湾工业园威登制衣有限公司3号厂房,不新增占地面积及建筑面积,利用已建成的厂房进行建设,将原项目年产135 万双成品鞋底和135万双成品鞋面均减产40万双,增加年产EVA发泡中底80万双。 |
4、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 | 项目项目污染物主要为废气、固废和噪声。 废水: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原有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太平污水处理厂处理。设备冷却水经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砂磨及清洗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废气:项目拟对产生有机废气的生产区域设置密闭车间,实施整室收集后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运行。项目生产设备及配套辅助设施主要位于生产厂房内,建筑物可对设备运行噪声起到很好的阻隔作用,另通过对设备采取合理布局、加固减震的措施后,噪声经厂房的屏蔽衰减后,有明显降低。 固体废物:本项目营运期修整工序中产生的边角料、包装工序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售于专业回收公司,不外排; 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5、反映方式: | 来访、来电及书面进行反馈。 |
公示期限:2021年10月18日至2021年10 月22日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新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窗口,邮编:511500
联系电话:0763-5811090
邮 箱:qx5811090@163.com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清新分局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