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向我局报来清远100千伏笔架山站扩建第三台主变工程申请审批,我局拟对《清远100千伏笔架山站扩建第三台主变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为保障周边群众和群众利益,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公示情况如下,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1、项目名称: | 清远100千伏笔架山站扩建第三台主变工程 |
2、建设地点: | 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潘村北边笔架山脚下原址范围 |
3、项目概况: | 扩建工程建设规模为:扩建一台主变压器,容量1×63MVA,采用三相双卷自冷有载调压变压器;扩建10KV出线15回;扩建3×5Mvar电容器组。 |
4、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 | 项目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期废气、废水、固废和噪声。 废水:施工废水经简易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及施工道路洒水降尘。 废气: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的防尘、降尘措施:施工时合理开挖,在施工场地内及附近路面洒水,对临时堆放场加盖篷布,散状物料运输车辆应选用封闭式车厢,并避免装载过满等,运输车辆在经过居民点时,减缓车速,尽量减小扬尘的产生,截断扬尘的扩散途径。 噪声:施工期建设单位需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振减噪措施,具体措施如下: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中午(12:00~14:30)和夜间(22:00~次日凌晨6:00)的休息时间严禁任何施工作业;合理规划施工场地,高噪声设备布置于场地中央;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高噪声施工机械安装消声器、隔振垫等;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应采取限时、限速行驶,不高音鸣号等措施。 固体废物:项目施工在站内进行,主变、电容器基础施工可能会土石方,多余土石方可收集后用于站内土地平整和绿化,不外弃。 项目运营期间做好以下工作: 电磁环境影响:对产生工频电磁辐射主要来源的变压器、断路器、电流电压护感器等电器设备须进行适当屏蔽。 声环境保护:通过采取合理选择高压电气设备等措施降低建设项目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水环境保护:值守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原有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不外排。 固体废物:固体废弃物要分类并及时规范处理,定期清理,落实有效的处理处置措施,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严格管理并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要及时清运,不得随意堆放或随处遗弃。 |
5、反映方式: | 来访、来电及书面进行反馈。 |
公示期限: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12 月7日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新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窗口,邮编:511500
联系电话:0763-5811090
邮 箱:qx5811090@163.com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清新分局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