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1 | 关于《华润清远清新林泉风电场110千伏升压站变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清环清新审〔2022〕2号 | 2022年 1月24日 | 华润风电(清远清新)有限公司 | 清远市清新区龙颈镇 |
2 | 关于《清远市华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氢氧化钙、5万吨氧化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清环清新审〔2022〕3号 | 2022年 1月27日 | 清远市华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清远市清新区龙颈镇珠坑村委会牛掩村自编001号 |
3 | 关于《清远市清新区新得利材料有限公司年产水泥电线杆4万根、电缆沟盖板6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清环清新审〔2022〕4号 | 2022年 1月27日 | 清远市清新区新得利材料有限公司 | 清远市清新区龙颈镇板潭村委会 |
4 | 关于《清远市清新区2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清环清新审〔2022〕5号 | 2022年 1月29日 | 清远市阳龙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清远市清新区三坑镇的陂头村、白米铺村、雅文村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清远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新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0763-5811090 邮编:511500
关于《华润清远清新林泉风电场110千伏升压站变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关于《清远市华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氢氧化钙、5万吨氧化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关于《清远市清新区2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关于《清远市清新区新得利材料有限公司年产水泥电线杆4万根、电缆沟盖板6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