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清远国能绿动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4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一期工程)审批,我局拟对《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4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为保障周边群众和群众利益,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公示情况如下,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1、项目名称: | 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4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一期工程) |
2、建设地点: | 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高华塘村、高车村、大树墩村、新围村、黄岐塘村、独石村、留良洞村等地及周边区域 |
3、项目概况: | 本项目分期建设,一期工程总投资1668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0万元,占总投资的1.68%,设计装机容量为33MW。项目占地面积约333883.36平方米500.86亩,其中升压站占地面积为3344.42平方米(约5.02亩),项目分为升压站、1~6号光伏区。本项目建成后并入南方电网,首年上网电量3981MWh,首年等效满负荷发电利用小时数为1204h,年均等效满负荷发电利用小时数为1130h,25年总发电量为93382万kWh。 |
4、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 | 一、施工期 1、陆生生态:施工现场应保持路面平整,土方堆放坡面也应平整,施工完成段,对裸露地面应及时进行恢复。 2、废水:①含油施工废水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回用;②生活污水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用作项目升压站绿化的浇灌;③合理安排施工顺序,雨季时尽量减少土地开挖面,施工场地尽量远周边河涌;④施工期间严禁泥沙、施工机械矿物油流向河流,施工废渣应当及时运至指定的弃堆场地处理,确保不会对周边河涌产生污染;⑤施工场地应建立排水沟和截水沟,防止施工废水排入周边河涌;⑥定期清洁建筑施工机械表面不必要的润滑油及其它油污,对废弃的用油应妥善处置;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避免施工机械在施工过程中燃料用油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对施工期含油废水作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⑦施工开挖过程产生的泥浆水禁止乱排,收集经沉淀处理后回用。 3、噪声:①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禁止夜间(22:00-06:00)施工;②对施工机械合理布局;③施工区域两侧应加装施工围挡;④尽量采用先进低噪声设备,对产噪施工设备应加强维护和维修工作。 4、废气 ①配置工地细目滞尘防护网,设置符合要求的围挡;②易产生扬尘污染的场所应采取封闭、喷淋及表面覆盖等防尘措施,其堆放场所尽量远离附近居民区;③在施工期应对 道路 进行硬化,落实路面保洁、洒水防尘制度,减少运输道路扬尘污染等;④临近环境敏感点的施工,需设置围蔽施工,并设置边界水喷淋雾化装置;⑤限制施工区内运输车辆的速度;⑥运输车辆应当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作业场所。同时粉状材料禁止散装运输。加强对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的定期维护保养,禁止车辆超载行驶。⑦临时堆土场应尽量远离周边敏感点并加盖篷布进行覆盖暂存,同时加强堆场表面喷淋洒水抑尘措施。 5、固体废物 ①土地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应集中收集堆放,并优先作为回填的材料;②对产生的建筑废料,要尽量回收和利用其中的有用部分,剩余废料由施工方统一回填或者清运到城市市容卫生管理部门指定地点,严禁乱堆乱放。 二、运营期 废水: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隔油池+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升压站绿化的浇灌,不外排地表水体。 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维护设备;合理布局。 废气: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建筑物楼顶排放。 固体废物:①废变压器油、废铅蓄电池和废含油抹布暂存于危废暂存仓,定期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理;②废太阳能光伏板及废磷酸铁锂蓄电暂存升压站内,由厂家或专业回收单位回收。 电磁环境:选择低电磁辐射的电气设备;电站内金属构件,如吊环、保护环、保护角、垫片、接头、螺栓、闸刀片等均应做到表面光滑,尽量避免毛刺的出现;做好设备的检修,确保设备在良好状态下运行。 环境风险:①主变压器底部设有贮油坑,坑底设有排油管,在升压站设置事故油池;②箱式变压器基础防渗并设封闭的环形沟,采取防风、防雨、防晒措施;③危废暂存间严格按照防渗、防风、防雨、防泄漏等要求进行设置。 |
5、反映方式: | 来访、来电及书面进行反馈。 |
公示期限:2022年9月28日至2022年10月9日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新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窗口,邮编:511500联系电话:0763-5811090邮箱:qx5811090@163.com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清新分局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