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1
关于《华润清远清新润阳50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的批复
清环清新审〔2022〕25号
2022年
11月2日
华润(清远)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清远市清新区山塘镇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清远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新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窗口联系电话:0763-5811090邮编:511500
关于《华润清远清新润阳50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的批复.pdf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清新分局
2022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