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清远市兴晶恒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清远市兴晶恒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年综合利用及处理一般固体废物36万吨建设项目审批,我局拟对《清远市兴晶恒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年综合利用及处理一般固体废物36万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为保障周边群众和群众利益,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公示情况如下,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1、项目名称: | 清远市兴晶恒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年综合利用及处理一般固体废物36万吨建设项目 |
2、建设地点: | 清远市清新区禾云镇云龙陶瓷产业基地B区2号清远市天域陶瓷有限公司内C区厂房 |
3、项目概况: | 清远市兴晶恒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企业)位于清远市清新区禾云镇云龙陶瓷产业基地B区2号的清远市天域陶瓷有限公司内C区闲置厂房,建设清远市兴晶恒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年综合利用及处理一般固体废物36万吨建设项目,项目建成后,可将回收的一般固体废物污泥29万吨及1万吨的废木屑,通过烘干、成型后制成燃料棒,可实现年产15万吨节能新型燃料棒,以及年回收、储存、转运一般固体废物6万吨。 |
4、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 | 一、施工期 项目在租赁的已建成厂房进行建设,施工期主要对生产设备进行安装、调试,不涉及土建等施工期的环境影响问题。 二、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污染物主要为废水、废气、固废和噪声。 1、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禾云污水处理厂。喷淋塔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2、废气:干燥、混料、制粒工序废气经“旋风除尘+水喷淋生物除臭”工艺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无组织排放废气采取“车间设置微雾抑尘除臭装置”措施进一步处理。 3、噪声:各生产设备通过厂房隔声、合理布局噪声源,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废: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时清运处理;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沉淀池和循环水池产生的污泥以及收集的粉尘分别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
5、反映方式: | 来访、来电及书面进行反馈。 |
公示期限:2023年10月12日至2023年10月18日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新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邮编:511500联系电话:0763-5811090邮箱:qx581109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