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清远市汉科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和《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6号)等文件规定,结合企业实际经营状况,现对清远市汉科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排污许可证进行注销。
特此公告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清新分局
2023年11月14日
注销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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