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和《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6号)等文件规定,结合企业实际状况,现对清远市清新区志坚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清远市清新区品鑫钙业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的排污许可证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清新分局
2024年2月23日
注销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排污许可证号
1
清远市清新区志坚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91441803MA512A849R001P
2
清远市清新区品鑫钙业有限公司
91441803MA5100YN1Q001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