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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月强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年产熟石灰粉10万吨、生石灰粉5万吨、石灰石粉5万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来源:本网 | 2024-05-15

  现有清远市月强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清远市月强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年产熟石灰粉10万吨、生石灰粉5万吨、石灰石粉5万吨扩建项目审批,我局拟对《清远市月强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年产熟石灰粉10万吨、生石灰粉5万吨、石灰石粉5万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为保障周边群众和群众利益,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公示情况如下,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1、项目名称:

清远市月强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年产熟石灰粉10万吨、生石灰粉5万吨、石灰石粉5万吨扩建项目

2、建设地点:

清远市清新区石潭镇蒲坑村委会蒲星村莲塘塝

3、项目概况:

项目选址位于清远市清新区石潭镇蒲坑村委会蒲星村莲塘塝,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2°420.49″,北纬24°112.64″,原有占地面积约7000㎡,建筑面积约6520㎡;本次扩建新增占地面积约8671㎡,新增建筑面积约3700㎡,扩建后全厂总占地面积为15671㎡,总建筑面积约10220.项目建成后年增产熟石灰粉10万吨、生石灰粉5万吨、石灰石粉5万吨。扩建后全厂年产年熟石灰粉15万吨、生石灰粉5万吨、石灰石粉7万吨。

4、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

1、废水: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化灰水蒸气经蓄水箱冷凝后回用化灰工序,不外排。

2、废气:(1)破碎、化灰、研磨、分级筛选、储罐呼吸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采用脉冲式除尘器处理后车间无组织排放。(2)原料卸料及投料颗粒物通过三面围蔽原料仓内自然沉降后无组织排放;(3)包装、运输颗粒物通过加强厂区通风后无组织排放。

3、噪声:各生产设备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废: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时清运处理;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1)脉冲袋式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产品相应产品生产;(2)蓄水池沉渣、地面沉降收集粉尘外售给水泥厂进行综合利用;(3)废布袋交资源回收公司资源利用。

5、反映方式:

来访、来电及书面进行反馈。

  公示期限2024年515日至2024521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新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邮编:511500联系电话:0763-5811090箱:qx5811090@163.com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清新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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