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清远市清新区连辉塑胶有限公司年产改性PVC塑料颗粒2000吨扩建项目申请审批,我局拟对《清远市清新区连辉塑胶有限公司年产改性PVC塑料颗粒2000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为保障周边群众和群众利益,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公示情况如下,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1、项目名称: | 清远市清新区连辉塑胶有限公司年产改性PVC塑料颗粒2000吨扩建项目 |
2、建设地点: | 清远市清新区三坑镇陂头村委会五一管理区自编A6区 |
3、项目概况: | 项目属扩建性质,完成扩建后,全厂产品及产能由年产改性PVC塑料颗粒600吨增加到年产改性PVC塑料颗粒2600吨。 |
4、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 | 1、废水:冷却用水循环使用;喷淋塔废水经絮凝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定期更换委托危废资质单位处理。 2、废气:项目有机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新扩改建项目二级标准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 3 厂区内NMHC无组织排放限值。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及隔声、减震等综合治理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4、固废: 项目生产过程中主要产生的固体废物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袋和不合格品,均分类收集暂存各一般固废暂存区,废包装袋收集后交专业回收公司回收处理;不合格品收集后外卖给再生资源回收站回收利用。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暂存危废仓并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
5、反映方式: | 来访、来电及书面进行反馈。 |
公示期限:2024年9月3日至2024年9月7日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新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邮编:511500联系电话:0763-5811090邮箱:qx581109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