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清远110千伏花清#1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申请审批,我局拟对《清远110千伏花清#1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为保障周边群众和群众利益,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公示情况如下,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1、项目名称: | 清远110千伏花清#1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 |
2、建设地点: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 |
3、项目概况: | 工程建设内容包括110kV花清#1变电站新建工程、220kV滨河站间隔扩建工程、解口110kV滨河至平湾甲乙线入花清#1站线路工程与110kV回南线南龙侧解口入滨河站线路工程。 |
4、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 | 1、废水:项目施工期施工废水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变电站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站区绿化,不外排。 2、废气:施工期通过合理布局、围蔽施工、洒水降尘等降低粉尘的影响,通过合理安排行车路线、限速等方式降低汽车尾气污染。 3、噪声:选用低噪设备、基础减震、安装消声器等。 4、固废:生活垃圾送至当地生活垃圾转运点交由环卫部门妥善处置。变电站产生的废旧的铅酸蓄电池以及事故产生的事故废油、含油废水等危险废物按照国家危废转移、处置有关规定进行暂存、转移、处置。 5生态:项目施工期合理设计,尽量少占地,减少施工工期和施工范围,以减轻施工对周围自然植被、水土流失等生态环境的影响,施工结束后应尽快恢复绿化。 6.电磁环境:严格按照《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要求进行设计,满足《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 1113-2020)的相关要求。 |
5、反映方式: | 来访、来电及书面进行反馈。 |
公示期限:2024年9月13日至2024年9月19日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新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邮编:511500联系电话:0763-5811090邮箱:qx581109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