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清远市清新区卫生健康局报来新建清远市清新区浸潭医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申请审批,我局拟对《新建清远市清新区浸潭医院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为保障周边群众和群众利益,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公示情况如下,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1、项目名称: | 新建清远市清新区浸潭医院 |
2、建设地点: | 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独石村委会 |
3、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独石村委会,医院内设置科室有呼吸内科、消化内科、神经内科、心血管内科、内分泌科、普通外科、骨科、泌尿外科、妇科、产科、优生优育科、小儿内科、新生儿科、中医综合、针灸科、推拿科、检验科、病理科、医学影像科、功能科、综合门诊急诊等,预计门诊量 15 万人/年。 |
4、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 | 1、废水:项目废水预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的预处理标准以及浸潭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中较严者后排入浸潭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经收集处理后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3、噪声:各设备通过设备减振、安装隔声门、墙体阻隔等降噪措施后减少对周边的影响。 4、固废:医疗废物、污泥、废检验试剂盒、检验废液、废检验样本、废UV灯管、废紫外线灯管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食堂废油脂及厨余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
5、反映方式: | 来访、来电及书面进行反馈。 |
公示期限:2024年12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新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邮编:511500
联系电话:0763-5811090
邮 箱:qx581109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