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1 | 关于《清远顾怀医院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清环清新审〔2025〕5号 | 清远顾怀医院有限公司 | 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金门村晓锋鞋厂宿舍二(1-6)层 |
2 | 关于《清远领跑体育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运动材料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清环清新审〔2025〕6号 | 清远领跑体育材料有限公司 | 清远市清新区三坑镇矮车村委会革命岗清远市清新区思俊塑料助剂有限公司厂区内一号车间 |
3 | 关于《清远市上田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年产纸箱300万件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清环清新审〔2025〕7号 | 清远市上田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 清远市清新区山塘镇低地村委会千百叶工业区F栋厂房、G栋宿舍 |
4 | 关于《清远信业彩色印刷有限公司年产纸箱200万件、不干胶标签200万平方米、宣传单88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清环清新审〔2025〕8号 | 清远信业彩色印刷有限公司 | 清远市清新区山塘镇低地村委会千百叶工业区D栋厂房和C栋办公室 |
5 | 关于《清远市顺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RDF/SRF燃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清环清新审〔2025〕9号 | 清远市顺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清远市清新区禾云镇广州花都(清新)产业转移工业园清远市天域陶瓷有限公司内H区厂房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清远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新区政务服务大厅综合受理窗口 联系电话:0763-5811090 邮编:511500
附件1:关于《清远顾怀医院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附件2:关于《清远领跑体育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运动材料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附件3:关于《清远市上田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年产纸箱300万件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附件4:关于《清远信业彩色印刷有限公司年产纸箱200万件、不干胶标签200万平方米、宣传单88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附件5:关于《清远市顺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RDFSRF燃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