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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宏达塑料管厂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5-11-10 17:25 文章来源:本网 字体大小:【

《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宏达塑料管厂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现有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宏达塑料管厂向我局申请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宏达塑料管厂技术改造项目审批,我局拟对《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宏达塑料管厂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为保障周边群众利益,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公示情况如下。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1.项目名称:

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宏达塑料管厂技术改造项目

2.建设地点:

清远市清新区县城六十九号区

3.项目概况:

项目在清远市清新区县城六十九号区进行技术改造,不新增用地,项目从原生产“PVC排水管22万条/年、PVC管件20万条/年”技术改造为生产“塑料配件1500吨/年、塑料袋400吨/年”。

4.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

1.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依托告星污水处理厂处理;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2.废气:项目生产工序有机废气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破碎粉尘沉降后呈无组织形式排放。

3.噪声:各生产设备通过厂房隔声、合理布局噪声源,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废:边角料、次品、废弃包装物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弃化学品容器、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委托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5.反映方式:

来访、来电及书面进行反馈。

公示期限:2025年11月10日至2025年11月16日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新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邮编:511500
联系电话:0763-5811090
邮    箱:qysthjqx_spg@gdqy.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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