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宏裕化工贸易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仓库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1、项目概况
清远市宏裕化工贸易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仓库位于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飞水村瓦窑岗之四。项目总投资80万元,主要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储存。项目内共设3个罐区,内设9个储罐,分别储存盐酸、硫酸、液碱及漂白水。共有职工5人,实行三班制,每班8小时,年工作300天。
2、报告书评价结论
项目性质为仓储,厂区内不进行化学品分装,正常情况下不排放废水及废气,不会影响周围环境。事故情况下,储存的物料泄漏、蒸发可能产生酸性气体,经喷雾装置沉降后进入围堰形成事故废水;事故废水经管网导流进入项目事故应急池,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储罐区、应急池均作防腐、防渗、防漏处理,物料泄漏后不会进入地下水及土壤。经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应急处理措施后,本项目不会对周边环境、居民及企业产生较大影响。
本项目选址符合国家、广东省产业政策及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符合当地的环境保护规划要求,项目选址具有规划合理和合法及环境可行性。
本评价报告书认为,项目在保证严格对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应急处理措施和报告书提出的建议切实逐项予以落实、并加强生产和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保证各种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本项目在总体上对周围环境质量的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符合国家、地方环保要求。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论证,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3、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该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
(1)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2)对本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和建议;
(3)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4、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起始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普通邮件的方式以及直接与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交意见。
起止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为公告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需要报告书简本的公众可以按“5、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要简本。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本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可同时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
5、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清远市宏裕化工贸易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13828508558
(2)环评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湖南绿鸿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红星副食品批发市场综合楼1栋415房
邮编:410000 电子邮箱:563110658@qq.com
联系人:侯总 联系电话:0731-855359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