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本项目改扩建大部分已实施,无施工期污染。未建内容主要为新增废气治理工程和“油改水”工程。
运营期环境影响主要来自:(1)废水:员工生活污水、喷淋塔和水帘柜补充水、超声波清洗水和冷却用水;(2)废气:色粉混色过程中产生的混色搅拌粉尘;塑胶水口料(废料)再次破碎过程产生的碎料粉尘;注塑过程中产生的注塑废气;喷涂和移印过程中产生的喷涂和移印废气;(3)噪声:粉碎、搅拌配色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注塑机械运作产生的噪声;厂房使用的引风风机及排气扇的噪声;喷涂时使用的喷枪产生的噪声等机械设备噪声。(4)固体废物:员工生活垃圾、注塑过程产生的水口料和不及格胶件、漆渣、喷涂处理废水、废抹布、废活性炭、有机废液、废液压油以及废弃包装桶。(5)环境风险。
针对以上影响本项目采取了以下措施:
(1)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依托美好电子厂已建设的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4-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告星污水处理厂处理。喷淋塔和水帘柜补充水、超声波清洗水和冷却用水除定期补充蒸发、损耗的水量外,循环使用,不外排,循环后不能使用的工业废水作为危废拉运处置。
(2)废气:粉碎、搅拌配色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通过设备自带收尘器收集,强制通风,极少量粉尘无组织排放;注塑、喷涂、移印过程中产生的VOCs等,通过“活性炭吸附”或“水喷淋+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引至楼顶排气筒高排。注塑废气VOCs参照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标准;喷涂废气VOCs、二甲苯和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印刷工艺VOCs执行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凹版印刷、凸版印刷、丝网印刷、平版印刷中的II时段标准;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对设备进行减震降噪处理后,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应标准。
(4)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理,一般固体废物交由物质回收公司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5)环境风险:本项目针对运输、贮存、使用过程中油漆等危险品的泄露以及废气的事故排放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和防范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事件,项目环境风险在可接受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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