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对2019年3月份通过了我局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项目清单进行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清新区环保局 行政审批股
联系电话/传真:0763-5811090
通讯地址:清新区太和镇笔架路3号政务综合服务中心2楼环保窗口
邮编:511800
附件1:
2019年3月份通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清单
序号 |
名称 |
环评类别 |
批复日期/审批文号 |
1 |
清远市华瑞资源再生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石英砂、1万吨莫来砂粉、5千吨石膏粉、5千吨陶瓷砂建设项目 |
报告表 |
清新环审 |
2 |
清远市清新区禾云镇六田村鹿田桥改建工程项目 |
报告表 |
清新环审 |
3 |
广东新力通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2500吨管材及300吨配件建设项目 |
报告表 |
清新环审 |
4 |
清远市清新区蒲坑自来水厂年供水365万m3建设项目 |
报告表 |
清新环审 |
5 |
清远嘉扬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塑料染发碗15万个、塑料染发刷15万个、塑料发夹15万个新建项目 |
报告表 |
清新环审 |
6 |
清远市鑫驰塑料有限公司燃煤锅炉技改项目 |
报告表 |
清新环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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