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新区太平镇智能制造产业园东区局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基本完成,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范,现该规划的公众参与工作进入第二阶段,进行第二次网上公示。
一、规划概况
1、规划名称:清新区太平镇智能制造产业园东区局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2、规划范围: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智能制造园东区编制单元,用地北至汕湛高速、南至太平横路,东西两侧由现状建成区、现状村庄、龙湾工业大道、产业大道围合成的不规则区域。规划区地理坐标范围为:112°52′56.01″E~112°53′06.16″E,23°42′30.66″N~23°40′43.33″N。
3、规划面积:规划范围总用地2.3145km2。
4、规划定位:依据清远市清新区发展诉求、重要政策引导及上层次规划指引要求综合分析,结合基地资源及发展优势。
本次规划定位为:①太平新行政中心;②花清龙湾片区门户。
规划实施后,有利于推动居住、商业、公共服务以及产业文明的发展,提升区域整体形象,推动当地的经济发展。
二、环境影响与环保措施
1、规划建设期
规划区分期开发建设,分块进行。规划区内的项目施工时,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噪声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施工废水沉淀回用;洒水抑尘、建材密闭运输、使用防风抑尘网等措施减少废气的影响;建筑垃圾等按照清远市城市管理相关规定及时清运并妥善处置。施工噪声通过控制施工时段,合理安排施工机械位置、安装临时隔音网等措施,降低噪声对敏感点的影响。通过建设挡土墙,设置截洪沟、排水沟等工程措施,将雨水安全导入沟渠内,以减小地表径流对被扰动地表的冲刷。施工场地及道路进行地面硬化处理,减少水土流失量。施工中、后期,在建筑物周围、道路两侧及其它空地尽早绿化,搞好植被的恢复和再造。通过以上污染防治措施后,规划建设期的影响对环境的影响较小,并随着施工的结束而消失。
2、规划实施后
(1)废水
规划区域产生的废水以生活污水为主,以及东区工业用地内部分企业产生的少量工业废水。在本规划区内的污水,通过龙湾污水泵站经过龙湾工业大道的规划DN600压力管排入盈富污水处理厂。盈富污水处理厂位于清四公路附近(即东兴围村),占地
4.5公顷,建设规模为6万吨/天,近期污水处理设计规模为30000m3/d,其服务范围包括盈富七路以东、清四公路以北、清西公路以西、太平大道以南的面积为6.58km²的区域(见图3.1-9),处理达标尾水就近排放至清西五结合运河。处理达到新建、改建和扩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出水全面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一级A标准中较严者后排放至清西五结合运河,最终纳入漫水河。
(2)废气
规划区建成后,主要大气污染有为燃气燃烧废气,工业企业工业废气以及道路交通废气。
在规划区内一律使用清洁能源:电和燃气。产业以“转型升级的电镀产业、与电镀密切相关的汽车零配件制造产业、精密仪器制造产业”为主,工业废气产生量较小。引进的企业必须配套相应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在交通道路两侧设置绿化隔离带,以减轻汽车尾气对居住区居民的影响。
(3)噪声
规划区建成后噪声源主要以社会生活噪声、交通噪声和工业设备噪声为主。
加强对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商业经营活动中向环境排放噪声的设备、设施(如冷却塔、抽排系统风机、空调外机)的管理,同步加强社会生活噪声中可控制部分的噪声管理,如禁止利用高声值设备进行街头的广告宣传和顾客招揽,加强对声值强度及防噪措施的监督管理等。
合理布局、科学设定建筑物与交通干线的防噪声距离。在噪声污染严重的道路两旁尽量避免对声环境敏感的设施,若必须建设在居民区,应采取有效的防噪措施,如安装隔声窗或设置隔声屏障。同时在道路两侧种植高大的行道树,并布置相应的绿化带,避免造成噪声扰民问题。
入园企业在建设过程中,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必须采取相应的隔声、消声、减震等有效的噪声防治措施。工业项目应尽量集中布局,高噪声设备要尽量远离厂界和噪声敏感区,若不能远离厂界和敏感区,在设计时尽可能利用厂房建筑物来阻隔噪声对厂界的影响。
(4)固废
规划区建成后产生的固体废物来源主要包括各种工业生产、商业、生活等活动带来的固体废弃物。
建立分类收集系统。对于生活垃圾实行分类袋装化管理,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本规划应按照循环经济原则,对产生的固体废弃物进行利用,也可以有企业自行采取回收或采用其它综合利用方式、变废为宝,不能利用的送规划的工业渣场处理。
(5)生态环境
规划实施对生态环境的压力主要体现在水土流失、土地占用、用地类型改变、植被多样性的改变、绿化等方面。
通过建设挡土墙,设置截洪沟、排水沟等工程措施,将雨水安全导入沟渠内,一件小地表径流对被扰动地地表的充数。施工场地及道路进行地面硬化处理,减少水土流失量。施工中、后期,在建筑物周围、道路两侧及其它空地尽早绿化,搞好植被的恢复和改造。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清新区太平镇智能制造产业园东区局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符合国家各类产业发展政策、基本符合清远市城市要求,与广东省、清远市环境保护规划及《清远市清新城区建成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相协调。
规划采取更严格的环保措施,缓解对区域资源条件、环境承载力的影响。规划发展定位、规模、产业布局及空间结构等符合国家、广东省及清远市各层面的发展需求。
在认真实践国家产业政策、清远地区城市总体规划,尽快完成太平镇智能制造产业园东区局部地块土地利用规划调整,并对规划方案进行必要的优化调整,规划实施所产生的不良环境影响才能得到有效控制,在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预防或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经优化调整后规划方案合理、可行。
四、公众查阅有关信息的方式
公众若要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信息,请于该公示公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评价范围内的受规划实施直接影响的居民和企事业单位。
2、主要事项
公众应客观、真实地反映对规划建设实施的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提交书面意见时需签名。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采用公告形式征求公众意见,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它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逾期不再受理。
八、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
评价单位:海南深鸿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联系人:谢婉琪
联系电话:18129894681 电子邮箱:709991003@qq.com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灵芝园社区22区中粮紫云大厦2707
谢谢您的参与和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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