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无障碍阅读
适老模式
IPv6
首页
清新动态
走进清新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网络问政
首页
>
清新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价格和收费信息
>
行政事业性收费
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09 09:20
文章来源:本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的通知.doc
附件下载:
浏览次数:
-
分享: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