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清远市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和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清人社〔2020〕27号),高国飞等136人申请2020年第四季度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使用失业基金)共计418194.08元。现按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1年1月14日至1月20日止共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或问题的,请实名书面反映。
受理部门:清远市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股
电话传真:5825584
邮箱:qxjy5825584@163.com
附件:2020年第四季度清远市清新区创业担保贷款申报失业基金贴息资金汇总表.xls
清远市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