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实施工作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24号)、《关于做好2020年度清远市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入职和人员管理的通知》(清人社函〔2020〕276号)、《关于做好第二批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人员入职的通知》和有关资金使用规定,清远市清新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吸纳7名高校毕业生就业,申请2021年2月-2022年1月补助资金629,939.28 元。现按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1年2月18日至2月23日止共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或问题的,请实名书面反映。
公示受理部门:清远市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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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助资金汇总表(2021.2-2022.1) - 公示.xlsx
清远市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