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0年上半年区法院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公告》,经笔试、面试程序,综合成绩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进入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事项
请进入体检的考生,于2020年4月24日(星期五)上午前往清新区人民医院进行体检,并携带与《报名表》同版的小一寸免冠彩照一张,未体检者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处理。
二、体检注意事项
(一)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二)考生在体检前禁食8-12小时。为确保化验结果准确,考生尿检时应接取中段尿液。女性考生月经期间,请告知医护人员,并由医护人员确定部分体检项目是当天体检还是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以及哺乳期的考生,请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可暂不做X光检查,但要听从医生的意见确定体检项目(例如:试纸检验)。
(三)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须于接到复检电话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进行,逾期视作放弃复检。
但对视力、血压、心电图等可即时给出结论的体检项目,考生有疑问的应当场提出并复检,当天体检结束后,不再安排复检。
(四)体检前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五)体检费用由考生自付。
(六)如出现人员递补,将电话另行通知,其体检要求按上执行。请面试成绩合格但未进入体检的考生留意电话通知。
三、其他
请进入体检的考生准备好政审材料和计生证明,于2020年4月29日前交到清新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大楼四楼411室(联系电话:0763-5839863), 逾期无法提交者须书面申请延期提交,否则视同放弃聘用资格。
政审材料要求:由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建议考生先行咨询派出所是否需要《关于要求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如有需要请携带身份证到清新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大楼四楼411室办理)
计生证明要求:户籍所在地镇(街道办)计生部门出具无违反计生政策证明。
附件:2020年上半年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综合成绩公布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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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23日 202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