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首页
清新动态
走进清新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网络问政
首页 > 清新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食品药品安全 > 注销撤销
关于停用、注销部分特种设备的公告(2022年度第3批)
发布日期:2022-10-31 09:00 文章来源:本网 字体大小:【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三条、三十二条、四十条的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另根据《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 08-2017)的有关规定,因部分使用单位和产权单位注销、倒闭、迁移或者失联,未依法办理特种设备报停、注销手续。经我局核查,决定对清新县洄澜意达饲料厂等29家使用单位的36台(套)特种设备予以公告停用、注销,现将名单公布如下(详见附件)。

  上述单位如有异议,可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清远市清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问询或说明,逾期将作停用或注销处理。(如需重新使用上述特种设备,必须依法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并重新办理使用登记手续方可使用。)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附:2022年度第3批公告停用注销特种设备清单


清远市清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25日


(联系人:陈国旗、万文婷,联系电话:5813116)


浏览次数:-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网站首页 清新动态 走进清新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