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鉴于清远市清新区禾云镇强伟农庄等经营者的《营业执照》已注销,我局决定依法注销其《食品经营许可证》。
从即日起,被注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停止使用。
特此通告。
附件:食品经营许可依法注销公示名单
清远市清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