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我区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有关精神,加快体制创新,力争使城镇中等偏下和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得到基本解决,新就业无房职工住房困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外来务工人员居住条件得到明显改善。为顺利完成市下达我区的住房保障目标任务,住保中心围绕目标任务以及相关业务展开工作,现将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明确目标,稳步推进住房保障工作
2024年,市下达我区的目标任务是发放住房租赁补贴50户。住保中心按照目标任务,制定工作计划开展工作,截至11月底正实施保障住房困难家庭977户3407人,其中:通过实物配租保障801户2933人;通过发放租赁补贴176户474人,发放住房补贴34.68万元,完成市下达的住房补贴发放任务。
二、主要做法
(一)合理调整准入标准。3月份,我局按照住房保障有关政策,结合实际情况,经请示区政府同意调整了2024年度住房保障对象的标准及条件,调整为:“申请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低于26484元(即2207元/月),无自有私房或家庭人均自有产权住房居住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并通过在清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信息专栏上,以及在各镇主要街道张贴通告、发放宣传单张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序开展今年住房保障的申请、审核工作。
(二)推进住房保障申请审核工作。公租房的申请审核以纸质材料与公租房管理信息系统同步申报,信息系统通过镇政府及社区居委会在公租房信息系统录入、初审、公示的申请流程。今年申请家庭23户,经属地镇政府、居委会完成初审和公示,以及区相关职能部门对申请家庭申报的户籍、人口、收入、资产、住房等情况进行审核,经审核对符合条件的16户家庭纳入保障。
(三)公租房使用安全和隐患整治情况。为确保公租房的安全使用,我们加强对公租房小区以及各镇场公租房的安全巡查及隐患整治。一是公租房小区53套以及禾云片区13套房源进行维修,预计投入27.02万元,现已完工并送区评审中心评审;二是加装公租房监控设备,进一步确保了公租房小区环境的安全;三是在飞水公租房小区独立设置电动车充放点,消除电动车充电消防安全隐患。
(四)严格把控公租房二期工程质量。作为改善城镇低收入家庭居住条件的重要民生工程,为保证公共租赁住房二期工程的质量达到预期的效果,住房保障中心始终把验收工作作为重中之重,严格把关各项验收标准。住房保障管理股长和住房保障中心工作人员多次到二期工程进行入户检查或抽查,重点检查室内结构、用水用电设施安装、消防器材配置等设施,发现问题立即向工程施工部反馈,落实责任人在限定时间内对房屋修缮完成,确保房屋按时交付使用。
三、存在问题
今年以来,我区住房保障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有:一是对申请住房保障家庭的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核查取证较难;二是公租房保障对象动态监管信息化建设滞后,未形成多部门动态信息监管系统,无法及时掌握保障对象户籍、人口、收入、车辆、住房等变动情况。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并在下一步工作中采取积极主动措施协调解决存在问题。
四、2025年工作计划
(一)计划对120户住房困难家庭发放住房租赁补贴。
(二)加强对住房保障政策的宣传,认真做好住房保障政策宣传工作,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群众申请,纳入保障范围。
(三)加大与上级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沟通,尽力促成搭建一个融合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平台,及时、准确、有效查询申请家庭及保障家庭的情况变动,真正实现信息共享、共管。
(四)进一步抓好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完善基础配套设施,为配租家庭创造良好居住环境。
清远市清新区住房保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