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我中心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有关精神,加快体制创新,力争使城镇中等偏下和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得到基本解决,新就业无房职工住房困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外来务工人员居住条件得到明显改善。为顺利完成市下达我区的住房保障目标任务,住保中心围绕目标任务以及相关业务展开工作。并在市房改办的大力指导,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住建局的支持、帮助下,坚持以提升服务水平、提高工作效能为工作重点,加大改革力度,狠抓住房制度改革的各项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明确目标,稳步推进住房保障工作
2025年,市下达我区的目标任务是发放住房租赁补贴120户。住保中心按照目标任务,制定工作计划开展工作,截至12月底正实施保障住房困难家庭595户。本年度通过发放租赁补贴125户,发放住房租赁补贴31.42万元,完成市下达的住房补贴发放任务。
二、主要做法
(一)合理调整准入标准。3月份,我局按照住房保障有关政策,结合实际情况,经请示区政府同意调整了2025年度住房保障对象的标准及条件,调整为:“申请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低于27624元(即2302元/月),无自有私房或家庭人均自有产权住房居住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并通过在清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信息专栏上,以及在各镇主要街道张贴通告、发放宣传单张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序开展今年住房保障的申请、审核工作。
(二)推进住房保障申请审核工作。公租房的申请审核以纸质材料与公租房管理信息系统同步申报,信息系统通过镇政府及社区居委会在公租房信息系统录入、初审、公示的申请流程。今年申请家庭11户,经属地镇政府、居委会完成初审和公示,以及区相关职能部门对申请家庭申报的户籍、人口、收入、资产、住房等情况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家庭将纳入保障。
(三)严格把控公租房二期工程质量。4月1日,公共租赁住房二期工程正式交付使用,作为改善城镇低收入家庭居住条件的重要民生工程,为保证公共租赁住房二期工程的质量达到预期的效果,住房保障中心始终把验收工作作为重中之重,严格把关各项验收标准。住房保障管理股和住房保障中心工作人员多次到二期工程进行入户检查或抽查,重点检查室内结构、用水用电设施安装、消防器材配置等设施,发现问题立即向工程施工部反馈,落实责任人在限定时间内对房屋修缮完成。
(四)推进住房保障实物配租工作。我单位在太和镇沿江景观大道23号保障房小区举行公租房(第十五期)的抽签分配仪式。本期分配公租房房源120套,本次分配的对象为2019-2024年申请的轮候家庭,在前期经过了严格的审核程序,经过各镇政府、街道办初审、公示,区不动产、住建、民政、地税、车管等相关部门联合审核、公示。抽签现场邀请了区住建局、公证处及财政局人员到现场监督,确保了整个公租房抽签分配过程公开、公平、公正。经过抽签,最后抽到房号享受保障政策的家庭共36户126人。
(五)切实抓好住房改革各项工作。一是全面复核、审查全区新增申领住房改革补贴(加发4%部分)的干部职工的申报材料,并逐一建立个人申领档案。二是规范执行房改房上市交易手续,严格执行先评估,再计算缴纳增值款、分摊款,然后核准上市交易的工作手续,做到严格审查评估公司资质和上市房的各项档案材料;准确计算标准价和成本价售房的增值款和分摊款;抓好各项环节,及时录入档案资料。2025年以来全区上市交易15套房改房,面积约1393.99平方米,累计上市交易1134套,面积94327.65平方米。三是抓好申领住房补贴人员资格审查,今年对我区40个单位新增人员135人进行了资格审查,共开具房改证明147份。四是抓好房改建档工作,全面实施电子信息化管理,对所有实物分房档案和货币分配档案重新进行了全面整理,多次核查,并全部录入电脑,实行信息化管理,对新发生的信息档案及时整理,按时录入,可接受上级的核查和全体干部职工的随时查询。
三、2026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对住房保障政策的宣传,认真做好住房保障政策宣传工作,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群众申请,纳入保障范围。
(二)加大与上级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沟通,尽力促成搭建一个融合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平台,及时、准确、有效查询申请家庭及保障家庭的情况变动,真正实现信息共享、共管。
(三)进一步抓好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完善基础配套设施,为配租家庭创造良好居住环境。
(四)继续做好住房改革工作,做好申领住房改革补贴人员的审批、复核、建档,逐步完善发放住房改革补贴的各项工作手续,并做好发放过程中的查漏缺工作,减少工作失误,建立发放平台,加强发放的各项管理。
清远市清新区住房保障中心
2025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