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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新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

清远市清新区2018年度住房保障工作倒排计划

来源:清新区市场和房产管理中心 | 2018-03-05

清远市清新区2018年度住房保障工作

倒排计划

 

我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确保完成市下达我区住房保障工作目标任务。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8年住房保障工作督查方案的通知》(粤建保[2018]3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2018年度工作倒排计划如下:

一、政府投资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工作

目前,市下达我区政府投资公共租赁住房套数共632套,截止2017年12月底在保家庭589户,入住率93%。我区进一步加强分配和退出机制,对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及时清退,对轮候住房的住房困难家庭尽早分配入住,确保全面完成分配目标任务。

二、实施发放租赁补贴

按照市下达目标任务,计划分成两批完成发放租赁补贴任务,在3月15日前制订《清远市清新区2018年度住房保障对象标准及条件》,并向社会公布。

第一批:自公布日起由各镇政府、街道办开始接受申请。4月25日前,完成申请家庭的初审及公示,并汇总到区住保办;6月10日前,由区有关部门完成资格审核;6月25日前,由区住保办完成审核及公示10天;6月30日前实现发放租赁补贴进度60%以上。

第二批:4月25日—6月30日前,由各镇政府、街道办完成申请家庭的申请、初审及公示,并汇总到区住保办;9月30日前,由区有关部门完成资格审核;10月15日前,由区住保办完成审核及公示10天;10月底全面完成租赁补贴发放任务。

三、2017年度跟踪审计指出问题

根据省审计厅关于2017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报告指出问题进行整改,重点对家庭收入不符合分配条件的5户、已购置房产的27户进行清退。计划在3月份进一步核实后,向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进行清退,收回公租房。在2018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

          

                        清远市清新区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

              2018年2月26日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主办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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