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调整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为贯彻落实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城镇住房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等工作。我区在今年3月中旬,经区政府同意调整了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人任副组长,区相关职能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区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由局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住房保障日常工作,确保我区住房保障工作顺利有效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