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新区住房保障中心按照《清远市城镇住房保障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联系各镇居委会对辖区内的低保、残疾人员排查并动员申请。经过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交警、社保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等相关部门的信息系统对接核查,本次符合住房保障条件有26户家庭、29人,已于4月20日在政府门户网站、各镇政府及居委会公示。
下一步,区住房保障中心将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收集申请人员的申请信息资料,做好公租房管理系统信息录入工作,及时向保障家庭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和做好公租房抽签工作,解决住房困难人员的住房问题。
清远市清新区住房保障中心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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