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清新区住房保障工作体系,按照《清远市城镇住房保障实施办法》建立完善的审核准入和退出机制。清新区住房保障中心联合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车管所)、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区市场监督局、区税务局、区民政局、区社保局对今年第二批申请住房保障的31户84人,包括家庭收入、家庭住房、车辆、缴纳社保和税费等状况进行资格审查。待结合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审核意见,以及公示无异议后,将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纳入保障。
下一步、清新区住房保障中心切实加强保障性住房管理,与各部门联合监督机制,严格把好准入关,加强对申请人员申请信息的审核,提高资格审核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清远市清新区住房保障中心
2021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