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我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分配工作,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工作体系,按照《清远市城镇住房保障实施办法》建立完善的审核准入和退出机制。清新区住房保障中心联合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车管所)、清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区市场监督局、区税务局、区民政局、区社保局对今年第三批申请住房保障正享受住房保贴及实物配租的196户634人,包括家庭收入、家庭住房、车辆、缴纳社保和税费等状况进行资格审查。
下一步,将加大工作力度,审核申请人员的信息资料,做好公租房管理系统信息录入工作,联合各部门监督机制,严格把准入关,提高资格审核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清远市清新区住房保障中心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