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三防指挥部《关于将防讯IV级应急响应提升为III级应急响应的通知》(清防[2022]4号)文件要求,做好公租房小区汛期强降雨预防工作,我区住房保障中心结合汛期安全管理工作实际,深入公租房小区开展防汛防涝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5月11日,由区住房保障中心联合“裕丰”物业管理公司,一行5人到清新区飞水沿江景观大道公租房小区开展防汛防涝安全隐患排查,主要检查了小区楼顶下水道排水、停车场排水设施、配电房防水设施、电车充电桩等进行排查。安排人员针对小区的排水设施检查,对污水井和排水沟堵塞杂物和污泥及时清除,确保在突发性自然灾害发生时,排水系统能够正常使用。
下一步工作,加强防汛24小时应急值守,做好汛情监测防控,发现隐患及时上报立即处理,确保我区公租房安全度过汛期,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清远市清新区住房保障中心
2022年5月20日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主办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清远市清新区综合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管理 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网站运维电话:(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电子邮件:粤公网安备 44180302000001号 网站标识码:4418030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