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新区住房保障中心开展我区不符合保障家庭腾退行动
9月23日上午,清远市清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中心联合住房保障管理股)一行5人,开展清新区公共租赁房腾退行动,对我区今年公共租赁住房年审不符合标准的在保家庭发送《取消住房保障资格告知书》。
根据《清远市城镇住房保障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依法开展对我区不符合保障的家庭腾退专项行动,清新区住房保障中心联合区各相关职能部门,对纳入住房保障家庭申请人和家庭成员收入证明材料、住房、车辆、缴纳社保和工商登记等状况进行资格审核,共审核出13户因各种条件导致不符合保障的家庭。行动中工作人员告知公租房租户需在规定时限内交清水费、电费,并办理公租房腾退手续。
此次腾退行动切实维护公共租赁住房的高效利用,对保障房源后续管理提供了有力保障。下一步,清新区住房保障中心将持续督促不符合保障的家庭配合腾退工作。
清远市清新区住房保障中心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