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和《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五部门转发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区发展改革局拟定了《清远市清新区滨源水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下属迳口自来水厂供水价格方案(征求意见稿)》,于2022年6月22日至2022年7月21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是否违反公平竞争原则意见,截至2022年7月21日区发展改革局未收到公众反馈任何意见和建议。
特此公示。
清远市清新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