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加强我区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以下简称医共体)建设,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同质化、一体化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强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9〕18号)精神,我局拟定了《清远市清新区医共体试点建设方案》,为了更广泛、更直接地了解、吸纳合理化意见,现予以公布,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加,积极建言献策,我们将认真收集汇总各类意见和建议,并据此进一步完善方案。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19年11月8日至12月8日。
信函请寄至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府前路28号清远市清新区卫生健康局,邮编:511800,传真号码:5810329。
附件:1.清远市清新区医共体试点建设方案.doc
清远市清新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1月8日
关于公开征求《清远市清新区医共体试点建设方案》意见采纳情况的说明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加强我区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以下简称医共体)建设,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同质化、一体化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强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9〕18号)精神,我办拟定了《清远市清新区医共体试点建设方案》。为更广泛、更直接地了解、吸纳公众的合理化意见,我办已将方案在清新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19年11月8至2019年12月8日。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ingxin.gov.cn
截止到2019年12月8日,我办没有收到公众反馈的意见和建议。
清远市清新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