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论述精神,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产业有序转移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中共清远市委、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清远市承接产业有序转移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部署要求,更好承接国内外特别是珠三角地区产业有序转移,现结合我区实际,我局牵头组织起草了《清远市清新区承接产业有序转移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
2023年3月,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产业有序转移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若干措施》对新一轮省内对口帮扶协作进行部署,并推出“1+14+15”政策体系,即1个《若干措施》作为主文件,14个省级配套文件,15个市级实施方案。2023年4月25日,中共清远市委、清远市人民政府联合印发《清远市承接产业有序转移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实施方案》,部署了高标准建设承接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加快产业集群化特色化发展、推动乡村产业振兴发展等重要任务,提出建立健全承接产业有序转移长效机制、建立资源要素保障体系、建立对接招商落地统筹工作机制等工作举措,并要求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2023年5月12日,清新区政府办公室作出拟办意见:“请区发展改革局牵头制定我区具体工作方案(稿),按程序呈区委、区政府审定后印发实施”。我局迅速研究落实举措,把制定出台《实施方案》作为推动清新区高质量发展的重点工作认真推进,并及时组织起草工作。
二、《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本《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共分三大部分。
第一部分为产业定位。立足粤北生态发展区定位,坚持承接产业有序转移与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有机衔接,依据我区资源禀赋、产业基础,聚焦高质量发展,突出制造业当家,坚持生态优先、面上保护、点状开发,加大力度重点承接先进材料、轻工纺织与制鞋、农副食品加工及食品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农文旅等产业有序转移。
第二部分为重点任务。包括以下几方面:一是高标准建设承接产业有序转移平台;二是加快产业集群化特色化发展;三是推动乡村产业振兴发展;四是高品质推进文化旅游产业融湾发展;五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第三部分为工作措施。包括三方面:一是建立健全承接产业有序转移长效机制;二是建立资源要素保障体系;三是建立对接招商落地统筹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