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粮食安全,加快推动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助力区域粮食生产提质增效,现面向全镇公开遴选山塘镇2025年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服务能力与质量优先、自愿申报、择优选择的要求,遴选山塘镇区域内3家以上的社会化服务主体作为项目建设山塘镇托管服务站点,作为具体实施地点及负责人,为2025年粮食作物生产做好准备工作。
二、申报条件
1.应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
2.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作业过程必须全部安装作业轨迹仪)。服务组织单季服务能力不低于1000亩、多环节托管单季服务能力各环节累计不低于3000亩;
3.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没有违法违纪和不良记录;
4.自愿接受镇人民政府农业农村部门及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的监督管理;
5.与服务对象签订合同后,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服务作业任务,在开展服务作业任务时必须全程开启作业监测终端,确保数据真实有效,对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完成服务任务的,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三、服务内容及资金补助
实施农事服务中心建设及实施社会化服务,社会化服务亩数为不少于1.4万亩,而由于各个环节机械化的程度不同,实施过程中按每一个环节按不同比例独立计算,完成耕、种、防、收四个环节社会化服务补贴上限为114元/亩/造,其中每个环节不低于60%补助资金补贴到村集体或耕作农户。
四、申报材料
1.山塘镇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服务主体申报表(附件);
2.依法登记注册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服务组织的管理、经营和效益等基本情况介绍;
4.社会化服务组织现有的机械设备情况统计情况,含农机(具)名称、型号、数量等基本情况,每台机械设备需同时提供作业轨迹仪;
5.开展社会化服务的具体作业人员信息,并提供相关培训证明、人员资质证书等;
6.获得表彰、奖励、证书等情况。
五、遴选程序
1.自主申报:2025年6月18日前向属地山塘镇人民政府农业农村办公室提交申报材料;
2.资格初审:6月25日前完成遴选推荐;
3.专业审核:6月30日前山塘镇人民政府农业农村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审;
4.公示备案:通过政府网站公示7天无异议后确认。
六、监督管理
1.实行服务面积作业轨迹仪电子监测,单环节误差率不得超过10%;
2.建立服务对象满意度回访制度,服务对象满意度90%以上;
3.对弄虚作假、虚报面积、转包分包等行为追回资金并列入黑名单,5年内不得参与社会化服务项目。
4.做好服务作业过程的资料收集工作,包括图片、记录表格等的归档工作,实施全过程接受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的监督管理。
七、联系方式
清远市清新区山塘镇人民政府农业农村办公室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山塘镇新基路1号
联系人:雷金海 电话:0763-5283980
清远市清新区山塘镇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