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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清远市清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办法》听证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12-04 14:44 文章来源:本网 字体大小:【

  为了进一步规范清远市清新区土地征收补偿工作,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2024年1月16日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10号修正)及《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3号)的规定,我中心计划就《清远市清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办法》组织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清远市清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办法(征求意见稿)》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进行听证,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听证事项主要内容

  清远市清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办法(征求意见稿)》共四章三十五条。《办法》的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总则”明确了《办法》的编制背景和依据、适用范围、补偿安置原则、部门职责情况。第二章“土地征收程序”明确了土地征收的程序。第三章“土地征收补偿”规定了土地的补偿和安置标准。第四章“附则”明确了《办法》施行说明和办法解释。

  (二)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4.《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5.《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

  6.《广东省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管理办法》;

  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听证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61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三、听证人员报名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报名参加听证会。

  (一)与《清远市清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办法》有利害关系。

  (二)清远市清新区熟悉集体土地的补偿安置相关情况或有相关工作经验、专业知识或技能。

  关心《清远市清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办法》,且对《清远市清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办法》有较好的意见和建议。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2025年124日至2025年1221日。

  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邀请的方式。报名人应填写并提交《听证会报名表》(详见附件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的复印件;企业或其他组织的还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相关事项

  (一)报名期间开通咨询热线电话,报名者对听证事项有疑问需要咨询时,可与清远市清新区土地储备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763-5828986

  (二)本次听证会的听证参加人名额为25名。清远市清新区土地储备中心将于2025年1231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并在清新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告,及公布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并按规定将相关资料送达听证代表。

  (三)本公告由清远市清新区土地储备中心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附件:1.听证会报名表

             2.《清远市清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办法》(征求意见稿)

             3.关于《清远市清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办法》的说明

             4.《清远市清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办法》的制定依据

  


清远市清新区土地储备中心

  2025年1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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