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5〕2 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清远市清新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清远清新秦皇风电场项目)》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清远市清新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清远清新秦皇风电场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本次方案涉及1个项目,选址位于清新区太平镇秦皇村、车公洞村,总用地面积16.62亩。项目预计总投资35402.03万元,为清远市2025年重点建设项目,本次方案包括8台单机容量为6250kW的风力发电机组和一座110kV升压站,项目的落实将有效改善供电基础设施,推动绿色低碳能源发展。
3、公示类型:方案公示(详见附件)
4、公示时间:从2026年5月21日至2026年5月27日,共7个自然日。
5、意见反馈方式:项目详细情况及意见反馈方式可登录清新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qingxin.gov.cn/)查询或直接到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地址:清新区行政服务中心702室,电话:0763-5202989)咨询。
附件.清远市清新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清远清新秦皇风电场项目)方案公示图纸.pdf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
2026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