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市清新区2026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二批)-创建柑橘黄龙病防控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在全区范围内遴选柑橘黄龙病防控示范技术应用点及无病苗圃繁育基地。在技术应用点内实施柑橘黄龙病绿色防控及统防统治等,面积共计600亩以上;扶持补助柑橘无病苗圃繁育基地。现将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条件
(一)示范技术应用点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柑橘种植主体(柑橘种植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大户等)。
2.柑橘种植地块不属于永久基本农田。
3.参加遴选活动前两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
4.柑橘种植连片面积100亩以上且经营管理正常,管理较精细,生长良好,黄龙病发生面积在30%以内,柑橘树三年生以上。
5.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生产管理经验和技术推广能力的优先选取。
(二)柑橘无病苗圃繁育基地
1.符合申报遴选条件的主体,包括国有、集体所有制和私营企业。
2.持有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范围柑橘的企业,并提供无病苗圃证明材料。
3.具备在防虫大棚培育检疫合格的柑橘大苗的条件和能力。
4.参加遴选活动前两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
5.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生产管理经验和技术推广能力的优先选取。
二、遴选程序
(一)自主报名。符合遴选条件的主体自行下载《清远市清新区2026年柑橘黄龙病防控项目柑橘黄龙病防控技术应用点申报表》、《清远市清新区2026年柑橘黄龙病防控项目柑橘无病苗圃繁育基地申报表》如实填报。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止。
2.申报材料:
(1)示范技术应用点
①清远市清新区2026年柑橘黄龙病防控项目柑橘黄龙病防控技术应用点申报表;
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种植面积证明材料(土地租赁合同或其他证明面积材料);
④种植基地现场照片;
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取得的相关称号材料,如龙头企业、示范社、示范基地、高素质农民证、乡土专家证、与农业专业技术相关的证书等材料复印件以及申报单位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2)柑橘无病苗圃繁育基地
①清远市清新区2026年柑橘黄龙病防控项目柑橘无病苗圃繁育基地申报表;
②营业执照复印件、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无病苗圃证明材料、苗圃繁育基地现场照片,且具备从嫁接开始1.5年以上的大苗;
④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取得的相关称号材料,如龙头企业、示范基地、与农业专业技术相关的证书等材料复印件以及申报单位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以上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于2026年6月30日下午下班前,送到清远市清新区农业农村局(太和镇振兴路22号401室),联系人李忠原,联系电话:0763-5816026,逾期不再受理。
(二)项目评审。由农业农村局组织项目评审,通过对申报材料查阅,结合实地考察进行评审,根据评分标准进行量化评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遴选主体。
(三)确定主体。项目评审后,按分数从高到低分别排列参评主体,在清远市清新区农业农村局公开栏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经清新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讨论确定。
附件:1.《清远市清新区2026年柑橘黄龙病防控项目柑橘黄龙病防控技术应用点申报表》
2.《清远市清新区2026年柑橘黄龙病防控项目柑橘无病苗圃繁育基地申报表》
附件1:清远市清新区2026年柑橘黄龙病防控项目柑橘无病苗圃繁育基地申报表.docx
附件2:清远市清新区2026年柑橘黄龙病防控项目柑橘黄龙病防控技术应用点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