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清远市清新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4-2030年)》已经区委八届第132次常委会会议和九届第45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生态环境局清新分局反映。
清远市清新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4-2030年).wps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14日
相关政策解读链接:关于对《清远市清新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4-2030年)》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