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栏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部门乡镇 > 部门 > 广东清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其他 > 通知公告

广州花都(清新)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民法典普法责任清单

时间: 2020-10-30 15:14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   点击:-

序号

普法内容

普法对象

普法目标

主要活动方式

1

民法典的全部内容。

全体干部职工

围绕工业园管委会中心工作,深入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增强全体机关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环境治理、维稳等问题的能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 全面部署民法典普法宣传。召开学习宣传动员会,制作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挂图标语。

2.征订民法典发放给各办公室学习,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原原本本学,联系实际学。

3.党委组织召开一次以上民法典专题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党委、党支部通过“三会一课”等形式学习宣传民法典。

5.落实民法典专题学考。利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平台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民法典专题学考和年度学法考试。

2

民法典相关内容。

社会公众

围绕民法典有关热点难点问题,面向社会公众开展民法典普法,扩大民法典的普及率、知晓率,引导群众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

1. 开展送法进企业普法活动。组成工业园管委会宣讲团,对工业园协会、企业人员进行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宣讲。

2. 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宣传栏、公告栏、LED屏宣传民法典相关知识。

3. 利用微信群、QQ群、学习强国的平台,向园区职工推送有关法律法规学习材料。


您已选择离开清新区政府门户网站,接下来跳转至的页面与本站无关。 4秒钟之后将自动跳转到新页面,请您稍候…… ×

网站导航

底部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主办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清远市清新区综合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管理 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网站运维电话:(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电子邮件:

粤公网安备 44180302000001号         网站标识码:4418030003

[粤ICP备050579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