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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新区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时间: 2022-12-22 16:06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   点击:-

  一、项目概况

  由于节能、环保与便捷等特点,电动自行车广受广大群众的青睐,据统计目前清新区中心城区电动车保有量约为3.7万辆,并且呈不断上升趋势。随着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的增加,充电难、充电不规范导致安全隐患频发已成为影响居民生活切实存在的问题。为解决电动自行车充电难题,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根据区政府的工作要求,按照因地制宜、满足需求、规范安全的原则,我局拟在清新区中心城区公共区域建设共享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推动我区公共充电桩产业向安全性和智能性方向发展。

  二、建设原则

  (一)因地制宜

  根据公共区域现有条件,合理规划接入方案及设备布局,节约用地、节省投资。

  (二)全程可控

  遵循“安全可靠、技术先进、投资合理"的基本建设方针,满足各项现行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三)安全至上

  充电站电气设备的布置遵循安全、可靠、适用的原则,便于安装、操作、搬运、检修、调试,电气主接线应以安全、可靠、经济、实用、便于维护为原则。

  (四)技术先进

  设备选型要求先进、合理,占地面积小,注重安全、节能、环保,采用免维护或少维护的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材料,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先进。

  (五)构建长效机制,促进科学发展

  借助平台建设的契机,逐步完善信息化建设,充分结合动态与静态信息,通过各部门和单位的合理协作,形成一套长效管理机制,提升服务能力,促进信息化建设的合理化,使得工程真正实惠于民,服务于民。

  三、充电桩建设点位规划及收费标准

  (一)充电桩建设点位规划

  本方案拟针对清新城区(太和镇各社区)进行充电点位规划,重点覆盖无物业小区和单体楼、公园、广场、市场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具体点位列表如下:


        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点位情况表


  序号

  类型

  地址

  点位编号

  可充电位置数量

  1

  无物业小区和单体楼

  清和大道中82号102铺(永信装饰工程部)

  A2

  10

  2

  清和大道西21号朗晴居3号楼首层背后

  A3

  10

  3

  清和大道西15号逸鸣居A2栋首层21号(华峰装饰)

  A4

  10

  4

  清和大道8号(小山村美食)

  A6

  10

  5

  清和大道中9龙鑫阁5号楼101

  A7

  10

  6

  新城路幸福里居E栋(新益佳商店)

  A8

  10

  7

  凤凰大厦B栋对面

  A13

  10

  8

  清新大道26号首层(滨江商行)

  A14

  10

  9

  清新大道26号(上品优家)

  A16

  10

  10

  清新大道46号A梯(军威酒店背后)

  A19

  10

  11

  明霞大道西16号102铺(嘉兴便利店)

  B4

  10

  12

  明霞大道西桃源驴餐馆

  B5

  10

  13

  中山路32号永安楼门口

  B6

  10

  14

  星光大道6号27座B梯

  B7

  10

  15

  星光大道6号29座A梯

  B8

  10

  16

  星光大道6号15座A梯

  B9

  10

  17

  星光大道6号1 座A梯对面(G3-H1之间)

  B10

  10

  18

  骏豪城西门对面(中国移动)

  B11

  10

  19

  星光大道大米坑村牌坊左侧

  B12

  10

  20

  星光大道大米坑村牌坊右侧

  B13

  10

  21

  中山路南一街幸福便利店

  B18

  10

  22

  中山路南一街6号金茂便利店

  B19

  10

  23

  信用路嘉信超市(区仔生鲜)

  B23

  10

  24

  新城路12号C栋101铺(惠客乐超市)

  B24

  10

  25

  皇田商务酒店车场入口

  B28

  10

  26

  新宁路1号之一新宁苑B幢

  B29

  10

  27

  吉祥路2号(中间)

  B31

  10

  28

  建设路南21号A栋

  B32

  10

  29

  朝阳路10号(启盟幼儿园)

  B33

  10

  30

  新宁路11号(美宜佳门口)

  B34

  10

  31

  建设路南38号(凯旋城幼儿园门口)

  B35

  10

  32

  建设路南5号1梯

  B36

  10

  33

  清和大道185号

  B37

  10

  34

  信用路18号A栋7梯

  B38

  10

  35

  建设路西二巷宝来商行背后

  B39

  10

  36

  建设路北3号A2栋110铺侧墙

  B40

  10

  37

  建设路北3号D1栋A梯

  B41

  10

  38

  兴贤街3号A梯左侧

  B42

  10

  39

  建设社区服务中心门口

  B43

  10

  40

  荔园街3号B梯

  C2

  10

  41

  中山路北37号A梯

  C3

  10

  42

  中山路北37号B梯

  C4

  10

  43

  明霞大道中15号

  C6

  10

  44

  明霞大道中19号A座(萌芽幼儿园门前)

  C7

  10

  45

  滨江路73号102铺(人和堂药店门前)

  C9

  10

  46

  培英路11号101铺(市职校大门对面)

  C10

  10

  47

  明霞大道中后一街5号(培英幼儿园斜对面)

  C11

  10

  48

  明霞大道东一巷3号(太迪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C14

  10

  49

  东三街后一巷8号后墙(明霞社区东三街卫生站对面)

  C20

  10

  50

  东三街后三巷13号(第一幼儿园对面)

  C21

  10

  51

  中山路北15号110铺(相约美食店)

  C22

  10

  52

  东三街28号B梯

  C23

  10

  53

  林苑街翰林花园菜鸟驿站

  C24

  10

  54

  林苑街7号102铺

  C25

  10

  55

  东三街23号B梯

  C26

  10

  56

  东三街27号

  C27

  10

  57

  滨江路西六巷5号107铺(裕峰商店)

  C28

  10

  58

  滨江路西六巷(快乐喵餐饮)

  C29

  10

  59

  东二街西一巷5号

  C30

  10

  60

  中山路9号(恒心美点)

  C32

  10

  61

  清和大道136号(多宝床垫)

  C34

  10

  62

  清和大道126号(苗乡鼻炎馆)

  C35

  10

  63

  东一街38号(同台茶行)

  C36

  10

  64

  滨江路与东二街交汇处(中国移动)

  C37

  10

  65

  滨江路60号中云苑

  C39

  10

  66

  清和大道88号(大参林药店)

  C41

  10

  67

  清和大道金座旅业背后

  C42

  10

  68

  石场路西三巷3号

  C43

  10

  69

  石场路东一巷8号

  C45

  10

  70

  玄真路19号小区

  C46

  10

  71

  玄真路21号小区

  C47

  10

  72

  玄真路23号小区

  C48

  10

  73

  石场路23号(春夏秋冬)

  C49

  10

  74

  玄真路37号小区

  C51

  10

  75

  新乐酒店背后围墙

  C52

  10

  76

  中山路南9号

  C53

  10

  77

  兴隆街3号A栋骏豪园C梯

  C54

  10

  78

  商业街右二街卓伦幼儿园

  C55

  10

  79

  商业街左三街2号103

  C56

  10

  80

  商业街左二街7号(民意牛餐馆)

  C57

  10

  81

  清和大道117号(星空网吧门口对面)

  C58

  10

  82

  环城路润丰大门左侧(依家家具)

  D3

  10

  83

  笔架路41号A栋A梯

  D5

  10

  84

  明霞大道中46号富和苑

  D7

  10

  85

  明霞大道中50号A2幢C梯

  D8

  10

  86

  明霞大道中48号B4栋A梯

  D9

  10

  87

  明霞大道中50号A6栋B梯

  D10

  10

  88

  明霞大道中48号B8栋

  D11

  10

  89

  红棉街与向群路十字路口(广盈房地产)

  D14

  10

  90

  清和大道48号A梯

  D15

  10

  91

  清泉路东骏名苑门口(中国福利彩票)

  E1

  10

  92

  清泉路26号C梯(凯旋公寓)

  E2

  10

  93

  马东村粤鲜楼

  E4

  10

  94

  马东村笔架路32号K栋101 居尚风装饰

  E5

  10

  95

  马东村笔架路32号2栋1号(龙韵商行)

  E7

  10

  96

  马东村笔架路36号101铺(悦享美容)

  E8

  10

  97

  飞水大街南一街34号(张记建龙购销部)

  F1

  10

  98

  飞水大街小窖路南6号首层13号

  F2

  10

  99

  飞水美好电子厂侧门(垃圾中转站对面)

  F5

  10

  100

  飞水塔脚路南1号(飞水卫生站)

  F6

  10

  101

  时代花园左侧

  C59

  10

  102

  时代花园右侧

  C60

  10

  103

  华翠园

  C61

  10

  104

  凯旋美域小区东北角

  E15

  10

  105

  有物业小区周边

  恒信嘉园4栋地下室出入口(华兴烧腊)

  A9

  10

  106

  恒信嘉园1栋大门(北湖医药)

  A10

  10

  107

  恒信嘉园车库出入口(绿园生鲜)

  A11

  10

  108

  中恒公园二期东门(亿恒百货)

  A12

  10

  109

  朝阳路5号华丽苑(百姓药房)

  A15

  10

  110

  清新大道雅逸轩门口

  A17

  10

  111

  新宁路中富丽嘉园(合和食品配送)

  A18

  10

  112

  环城路华逸丽都豪庭门口

  B2

  10

  113

  华逸丽都豪庭停车场入口旁

  B3

  10

  114

  星光大道8号骏豪花园(百姓大药房)

  B14

  10

  115

  星光大道骏豪城南门对面新屋村牌坊左侧

  B15

  10

  116

  星光大道骏豪城南门对面新屋村牌坊右侧

  B16

  10

  117

  东二街今日家园FG幢(连叶商行)

  B17

  10

  118

  信用路9号汇丰苑A梯侧(广告宣传栏)

  B22

  10

  119

  新城路新城苑门口(辉煌门业)

  B25

  10

  120

  康怡新城东门对面(惠客乐超市)

  B26

  10

  121

  中山路北51号汇景花园门口(昌裕商行)

  C1

  10

  122

  滨江路滨江新苑(中国电信门前)

  C8

  10

  123

  育才路规划局宿舍东边围墙

  C12

  10

  124

  玄真路50号碧水华庭A梯门口

  D1

  10

  125

  玄真路50号碧水华庭A幢(中国福利彩票门口)

  D2

  10

  126

  笔架路河畔名居门口(荣耀便利店)

  D4

  10

  127

  明霞大道42号(太和花园)

  D6

  10

  128

  山湖世纪西门对面百福便利店

  E3

  10

  129

  笔架路32号丽逸居C栋A梯

  E6

  10

  130

  山湖世纪13栋E座

  E9

  10

  131

  美林北门(宇优超市)

  E10

  10

  132

  府前路康怡花园门口

  E14

  10

  133

  大型商业体周边

  环城路希尔顿酒店左侧

  A1

  10

  134

  美林幼儿园门口

  E11

  10

  135

  美林广场公安亭背后

  E12

  10

  136

  美林广场农商行

  E13

  10

  137

  医院周边

  清和大道北江医院正门

  A5

  10

  138

  飞水卫生院门口

  F3

  10

  139

  政府单位周边

  农业农村局北边

  B30

  10

  140

  明霞大道中25号(水利局门口)

  C13

  10

  141

  玄真路47号(旧交通运输局门口)

  C17

  10

  142

  东二街电信大楼背后(玄道堂对面)

  C31

  10

  143

  中山路中山丽景(中国移动)

  C33

  10

  144

  滨江路35号(中国农业银行)

  C38

  10

  145

  滨江路10号(交警中队门口左侧)

  C40

  10

  146

  玄真路27号(武装部门口)

  C50

  10

  147

  笔架路国土局门口

  D13

  10

  148

  玄真路人社局门口

  D16

  10

  149

  玄真路电视台后门围墙

  D17

  10

  150

  飞水大街农商行门口

  F4

  10

  151

  市场周边

  清和大道161号101铺好客源超市背后

  B20

  10

  152

  中山路南一街28号(真真茶叶店)

  B21

  10

  153

  振兴路8号(百姓大药房门口)

  B27

  10

  154

  渝园街b座-101号(文仔汤料门前)

  C5

  10

  155

  育才路6号

  C15

  10

  156

  培英路3号1梯(税局宿舍对面)

  C16

  10

  157

  太和市场南门(石头商店)

  C44

  10

  158

  向群市场石场路70号(酷比爽味包)

  D12

  10

  159

  公园周边

  环城路百步梯广场

  B1

  10

  160

  明霞大道中32号(清新公园北门)

  C18

  10

  161

  清新公园西门警务区旁

  C19

  10

  (二)充电桩收费标准

  充电车主可以通过扫码或者刷卡的方式,根据自己电动车的充电需求,自主选择充电时间,充电完成后扣除相应充电费用,收费标准为1元/4小时。

  四、运营模式

  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项目中标公司,负责对项目进行投资、建设、运营等工作。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具体方案的指导实施、运行及日常管理、监督等工作。项目经营权期限为 5 年,期限届满,由运营公司向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申请续展经营权,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根据运营公司在运营期间是否严格履行本方案的建设、管理规定,使用的器械设备是否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是否处于良好状态等因素决定,并依据有关程序报请区政府批复是否同意续展经营权。

  五、项目建设具体实施方案

  (一)项目建设

  中标公司取得经营权后,自行筹集项目建设资金,全权负责项目的建设和经营。

  )建设工期

  运营公司自中标获得项目经营权之日起 1 个月内完成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系统建设并投入运营,遇恶劣天气等不可抗力条件限期顺延。

  )项目建设要求

  推行项目建设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管理,按照安全、便利、美观的具体要求,提高项目建设和管理水平,认真细致做好项目建设的前期调研工作,最终实现解决电动自行车充电难题,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的目标。

  1.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项目建设的安全监督和管理体系,不断完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条件,规范施工人员安全文明施工行为,避免对群众出行产生影响,并认真贯彻相关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充电桩安装过程中要保证安装规范,严禁将易燃、易爆或可燃材料、化学物、可燃蒸汽等危险物品靠近充电桩,避免引发火灾;严禁对设备进行超出说明书范围的拆卸、维修、改装等操作;严禁在设备运行时开门,避免触电造成意外伤害;安装过程中避免儿童靠近、使用充电桩等。

  2. 充电桩等设备产品应保证产品安全、安装安全、使用安全,所选充电桩具有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以及提供相应的产品保险服务,防雷与接地应满足 GB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等规范的有关规定;安装过程中应充分考虑防撞要求、防火要求、防水要求等,对充电桩附件的设施及设备要做到设置警示装置,并且在充电桩之间应保持足够的距离;保证充电桩使用安全,具备自动识别充电功率、空载保护等多项功能,并配备一定数量的干粉灭火装置等消防设施,确保保护半径覆盖充电区域,灭火装置需配备消防器材巡视检查卡,定期巡查。

  3. 坚持“以人为本,便利群众”的方针,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原则上在现有的自行车停车位上建设,不得侵占城市人行道,不得影响居民出行;在单体楼、无物业小区,建设选址要符合合理、安全、方便的原则,符合我区城市规划,最大限度满足群众的充电需求;在提供基本的充电平台管理基础上,通过对充电数据的智能分析,增强管理平台的灵活可配置性,针对不同的用户需求,优化平台功能使用,合理分配充电资源。

  4. 充电桩车棚设计、管理平台设计方案、消防安全措施等应结合我区的交通特色并符合文明旅游城市的整体形象,硬件设施、平台设计须充分考虑我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实际情况及当前国内外电动自行车管理系统发展趋势,在满足用户需求的基础上,做到大方、美观,并积极与建设位置周围的人群、居民做好交流工作,保证充电桩与周围环境的和谐。

  )项目管理要求

  1.运营公司保证在办理充电桩经营备案、收费价格核定等手续后,才进行电动自行车停放服务收费;

  2.运营公司保证按相关要求在醒目位置公布停放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服务的管理形式、车辆类型、服务内容、计费单位、收费标准、投诉举报电话等相关内容,严格按批准的收费标准和计费方式收费;

  3.运营公司保证认真履行相关义务,接受主管部门及社会公众的监督管理和服务质量考核,保证向使用人提供普遍、连续、无歧视的停车充电服务;

  4.运营公司保证经营地段的道路设施完好、停车标志标线完整清晰,服从应急抢险指挥,并为道路、市政、水务等设施应急抢险工作提供便利;

  5.建立并执行区域巡查制度,对经营区域内的乱停乱放、违法设置停车位、违法充电等行为,运营公司有权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检举,政府相关部门应积极对经营区域内的违法行为及时进行查处,维护项目运营公司和使用人合法权益。

  静态项目成本测算及回收期

  1.项目投入成本

  建设年项目总投入资金约为131.9万元,主要包括项目日常运营成本、设备硬件成本、平台软件成本、施工成本等,具体资金投入如下:

  (1)项目日常运营费用

  包括运营人员的劳务费、人员培训费、工作用车、及其他相关费用,预计投入8万元。 

  (2)设备硬件及施工成本

  参照目前市场主流的电动自行车的充电桩、电表等设备的价格和施工造价等费用,项目规划建设约1610个电动自行车充电泊位, 预计每个电动自行车充电泊位硬件及施工成本约738元/个,共投入约118.8万元。

  (3)平台软件成本

  平台软件系统成本,主要包括智能手机、管理平台软件、用户端软件和服务器等,具体如下:

  智能手机:预估造价约为2.1万元,每个巡检员(共6名)配备一台,每台单价约3500元;

  管理平台软件、用户端软件和服务器:以租代建的合作模式,初步预估租金约为3万元/年。

  2.运营效益分析

  1主营业务收入

  根据我区实际,我区项目以全部电动自行车充电泊位同时运营正式使用,每年按360天为计算基准,初步预测项目税前年收入为86.94万元,具体如下:

  预测该时段充电泊位平均使用率25%,有效(产生)收费率为25%,该时段泊位产生收费周转次数为1次,平均每次收费为1.5元。

  收入预测:税前年营业总收入=1.5×1610×360=86.94万元。

  2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成本约53.04万元/年,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折旧、设备维护费用和网络通讯费等,具体如下:

  固定资产折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项目固定资产折旧期限为5年,残值率20%。则每年计提总折旧费用约12万元。

  设备维护费用:设备日常运营维护费每年计提7万元,维护费包括设备故障维修、软件升级维护等,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

  平台软件费用:平台软件费用每年计提3万元,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

  网络通讯费及电费:电动自行车充电桩设备使用的网络通讯费,每年计提6万元。

  电费:支出按每个充电位置每小时0.1度电,每度电按0.6元来核算,每年计提0.1度电×24小时×30%利用率×360天×1610充电位×0.6元=25.04万元。

  3管理费用

  项目管理费用12万元/年,主要包括人力成本和办公费用,具体如下:

  人力成本:主要包括公司自有职工和道路巡检员(外聘)薪酬支出。巡检员主要负责项目运营初期对用户进行停车引导和操作指导等工作,待项目运营一年成熟后逐步减少。第一年计划通过劳务派遣招聘巡检员2名,巡检员费用4万元/人/年,合计人力成本 8 万元/年。

  办公费用:主要包括办公场地费用以及车辆巡检产生的费用,初步估算大概4万元/年。

  3.项目利润

  根据国家税务相关规定,车辆停放服务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增值税税率为9%,所得税税率为25%(最终征收税率以当期国家政策为准)。具体经济效益如下:

  项目经济效益表

  年度(年)

  建设期

  1

  2

  3

  4

  5

  6

  7

  8

  9

  10

  投资总额

  (万元)

-131.9

  0

0

0

0

0

0

0

0

0

0

  主营业务收入

  0

86.94

86.94

86.94

86.94

86.94

86.94

86.94

86.94

86.94

86.94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0

7.92

7.92

7.92

7.92

7.92

7.92

7.92

7.92

7.92

7.92

  主营业务成本

  0

53.04

53.04

53.04

53.04

53.04

53.04

53.04

53.04

53.04

53.04

  主营业务利润

  0

25.98

25.98

25.98

25.98

25.98

25.98

25.98

25.98

25.98

25.98

  管理费用

  0

12

12

12

12

12

12

12

12

12

12

  营业利润

  0

13.98

13.98

13.98

13.98

13.98

13.98

13.98

13.98

13.98

13.98

  企业所得税

  0

0.45

0.45

0.45

0.45

0.45

0.45

0.45

0.45

0.45

0.45

  净利润

  0

13.53

13.53

13.53

13.53

13.53

13.53

13.53

13.53

13.53

13.53

  累计净现金流量

-131.9

-118.4

-104.87

-91.34

-77.81

-64.28

-50.75

-37.22

-23.69

-10.16

3.37


 4.项目投资回收期

投资回收期是使累计的经济效益等于最初的投资费用所需的时间。

根据项目经济效益表数据,项目预计10年收回成本。



清远市清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2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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